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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:“网购五千限额”系误读

发布时间:2015-08-03 09:08


7月31日,央行发布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对账户进行分类管理,对网络支付账户提出1000元、5000元的限额要求。有消费者就此认为“网络支付最高只能5000元”,央行昨天对此回应称系误读,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“余额”付款的交易,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则不受该限制,不受限的还包括“商业银行网关支付”、“银行卡快捷支付”等模式。

超限额从银行卡账户扣除

央行人士举例称,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宝上买一台价值6000元的手机,碰巧他的支付宝账户有6000元,但根据规定,其单日消费限额只有5000元,怎么办?其实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,扣款会优先从消费者的支付宝账户扣除5000元,剩下的1000元部分会自动从消费者之前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。

央行的调查数据显示,2014年61.3%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、转账、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,80.12%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,98.5%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;72.31%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,92%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,99.72%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。

招财宝余额宝或不受影响

在央行征求意见稿中第18条规定,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,以及从事信贷、融资、理财、担保、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。现在余额宝、招财宝是不是就不能做了?

对此,一位央行人士对记者表示,这一条规定不影响支付机构为他们归集资金,支付机构可按与合作机构的约定,央行对支付公司资金归集的功能是认同的,只要没有清算,通过内部台账记录,扮演资金通道就没有多大问题。比如余额宝、招财宝之类的可能就不会受到影响。

业内人士分析《意见稿》的核心有两点:一是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,所有的资金必须进银行的账户;二是不允许第三方支付进行体系内转账,从而让支付公司回归到通道技术本身,不要成为一个存款公司。所以,央行此次行动是界定了移动支付的范围,便于其长期发展,不会影响灵风易商的业务开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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